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集体企业的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依照法律、法规和集体企业章程行使管理企业的权力。集体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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