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第一条 为确定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的外交特权与豁免,便于外国驻中国使馆代表其国家有效地执行职务,特制定本条例。 法律 发布日期:1986-09-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