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第三条 使馆及其馆长有权在使馆馆舍和使馆馆长交通工具上,使用派遣国的国旗或者国徽。 法律 发布日期:1986-09-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