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第二章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第二章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第十五条 携带、申报外币现钞出入境的限额,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8-08-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