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第二章 设立与登记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第二章 设立与登记 第十四条 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批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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