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第五章 终止与清算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第五章 终止与清算 第六十条 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因解散、关闭、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而终止的,其清算的具体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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