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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