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第六章 学位质量保障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第六章 学位质量保障 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学位信息管理系统,依法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法律 发布日期:2024-04-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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