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创作、出版、制作和传播有利于学前儿童健康成长的图书、玩具、音乐作品、音像制品等。 法律 发布日期:2024-1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