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未分类 ·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未分类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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