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章 总纲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章 总纲 第二十八条 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其他犯罪的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 宪法 发布日期:1982-12-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