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与其他政府信息的共享和运用,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1-07-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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