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章 登记规范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章 登记规范 第二十三条 市场主体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1-07-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