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章 登记规范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章 登记规范 第二十二条 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营业执照样式、电子营业执照标准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定。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营业执照样式、电子营业执照标准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