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章 登记规范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章 登记规范 第十七条 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1-07-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