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 归侨、侨眷需要赴境外处分财产或者接受遗产、遗赠、赠与的,有关部门和我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机构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构,可以根据归侨、侨眷的请求提供必要的协助。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4-06-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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