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 侨汇是归侨、侨眷的合法收入,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延迟支付、强行借贷或者非法冻结、没收。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4-06-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