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9-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