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十章 促进措施 第一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十章 促进措施 第一百零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等有关部门将慈善捐赠、志愿服务记录等信息纳入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健全信用激励制度。 法律 发布日期:2023-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