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十章 促进措施

第一百零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十章 促进措施 第一百零二条 国家鼓励开展慈善国际交流与合作。
慈善组织接受境外慈善捐赠、与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开展慈善活动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批准、备案程序。
法律 发布日期:2023-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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