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十一章 监督管理 第一百零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十一章 监督管理 第一百零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慈善行业组织进行指导。 法律 发布日期:2023-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