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五章 慈善信托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五章 慈善信托 第四十四条 本法所称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 法律 发布日期:2023-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