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 第二章 戒严的实施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 第二章 戒严的实施 第十二条 根据本法第二条规定实行戒严的紧急状态消除后,应当及时解除戒严。解除戒严的程序与决定戒严的程序相同。 法律 发布日期:1996-03-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