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