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抗旱工程体系,提高抗旱减灾能力。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9-02-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