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开展抗旱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抗旱减灾意识,鼓励和支持各种抗旱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9-02-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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