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部门协作、分级负责。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9-02-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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