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9-02-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