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投标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投标 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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