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二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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