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二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5-0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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