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三十九条 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遵循本法规定的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 法律 发布日期:2014-08-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