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五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进行检查,政府采购当事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
法律 发布日期:2014-08-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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