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