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章 教育基本制度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章 教育基本制度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