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第六章 文物出境进境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第六章 文物出境进境 第四十四条 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应当有5名以上取得中级以上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人员。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10-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