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五章 民间收藏文物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五章 民间收藏文物 第五十四条 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的,应当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拍卖许可证。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不得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不得设立文物商店。 法律 发布日期:2017-11-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