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文物保护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文物保护工作。
法律 发布日期:2017-11-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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