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四章 馆藏文物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四章 馆藏文物 第四十二条 未建立馆藏文物档案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置其馆藏文物。
法律 发布日期:2017-11-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