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章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章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