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国家积极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开展标准化对外合作与交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推进中国标准与国外标准之间的转化运用。
国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法律 发布日期:2017-11-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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