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浓缩锂”——指锂—6同位素原子百分含量大于天然锂的;
(二)“铀的有效公斤”——指铀(包括加浓铀、天然铀、贫化铀)按如下方法计算的有效公斤:
1.对于铀—235同位素原子百分含量不小于1%的铀,以公斤为单位的铀的实际量乘以铀—235同位素原子百分含量的平方。
2.对于铀—235同位素原子百分含量小于1%,大于0.5%的铀,以公斤为单位的铀的实际重量乘以0.0001。
3.对于铀—235同位素原子百分含量不大于0.5%的铀,以公斤为单位的铀的实际重量乘以0.00005。
4.对于铀—233,其有效公斤计算方法与铀—235相同。
(一)“浓缩锂”——指锂—6同位素原子百分含量大于天然锂的;
(二)“铀的有效公斤”——指铀(包括加浓铀、天然铀、贫化铀)按如下方法计算的有效公斤:
1.对于铀—235同位素原子百分含量不小于1%的铀,以公斤为单位的铀的实际量乘以铀—235同位素原子百分含量的平方。
2.对于铀—235同位素原子百分含量小于1%,大于0.5%的铀,以公斤为单位的铀的实际重量乘以0.0001。
3.对于铀—235同位素原子百分含量不大于0.5%的铀,以公斤为单位的铀的实际重量乘以0.00005。
4.对于铀—233,其有效公斤计算方法与铀—235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