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7-06-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