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禁止买卖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产转让时,转让有关档案的具体办法,由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制定。
档案复制件的交换、转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6-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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