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森林保护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森林保护 第二十一条 禁止毁林开垦、毁林采种和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的毁林行为。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