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森林、林木的保护、培育、利用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法律 发布日期:2019-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