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五章 造林绿化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五章 造林绿化 第四十四条 国家鼓励公民通过植树造林、抚育管护、认建认养等方式参与造林绿化。
法律 发布日期:2019-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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