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第二章 品种权的内容和归属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第二章 品种权的内容和归属 第八条 一个植物新品种只能授予一项品种权。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一个植物新品种申请品种权的,品种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同时申请的,品种权授予最先完成该植物新品种育种的人。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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