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民办学校的组织与活动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民办学校的组织与活动 第三十二条 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审批同意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学位授予资格。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1-04-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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