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五章 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五章 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三十六条 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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